国家发改委: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 推动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024/10/23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郑备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将坚持问题导向,会同相关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用力,重点做到“三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完善涉企法律体系。一方面,我们将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从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着力破解地方保护,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另一方面,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快清理进度,破除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壁垒。
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我们将推动加快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避免或者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规范异地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
三是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我们将充分发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好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国家、省、市、县多层级常态化交流沟通,认真倾听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比如,针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融资问题,在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推动扩大无还本续贷政策的覆盖面,阶段性从小微企业扩展到科技型、制造业、农业等领域的中型企业,提高了续贷效率,降低了资金成本。
10月8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的具体举措,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三是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用好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提升各领域政策目标、工具、力度、时机、节奏的一致性和匹配度。政策出台前,要经过一致性评估进行充分论证;政策执行或调整时,要与宏观政策取向持续保持一致;政策落实后,要对政策效果及时检视评估,整个过程中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的要及时调整或暂停执行。
在投资方面,重点是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具体有三点。一是用足用好今年各类资金。目前7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已经全部下达,用于“两重”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和“两新”工作的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已经全部下达到项目和地方,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支持项目开工建设。二是提前谋划并下达明年部分“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经过梳理,续建基础设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地下管网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增量资金需求较大。明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加力支持“两重”建设。我们将在年内提前下达明年1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1000亿元“两重”建设项目清单,支持地方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先行开工实施。同时与此相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加快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是优化实施投资重大政策。抓紧研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尽快出台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的具体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
三是加强要素配置保障。将无还本续贷政策由小微企业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这项政策已经出台,更多企业将享受到实惠。近期,发展改革委与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协调机制,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融资支持,努力做到“应贷尽贷”。同时,研究将一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十四五”能耗单列范围,鼓励地方通过购买绿电绿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采取系统性综合措施,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运用专项债券等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已经出台,有些城市全面取消限购,有些城市进一步缩小限购区域、放宽限购条件,其他政策也在积极谋划、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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